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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国父真纳政治思想初探
作者:王 希
来源:
时间:2012-09-13
【内容提要】穆罕默德·阿里·真纳是南亚次大陆现代历史上一位著名的穆斯林政治家,是巴基斯坦建国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的政治思想与实践,对南亚的现代政治发展起了重大的影响作用。本文结合史料和现有研究成果,从真纳的思想基础入手,探究其政治思想的形成根源、改变原因与内在矛盾。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Mohammad Ali Jinnah,1876~1948)是南亚次大陆现代历史上一位著名的穆斯林政治家。他的政治思想与实践,对南亚现代政治发展起到了重大影响作用。在印度人民与英国殖民者的斗争中,真纳以维护印度穆斯林利益和促进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的团结为精神支柱,以实现印度自治为政治理想,以促进印度宪政改革为己任。在巴基斯坦独立运动中,作为全印穆斯林联盟主席,他以“两个民族理论”为立国理论,领导印度穆斯林为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园而奋斗。在巴基斯坦建国初期,作为自治领首位总督,他积极倡导世俗主义的国家道路,为国家的稳定与基础建设鞠躬尽瘁。因此,真纳被巴基斯坦人民称为“伟大领袖”(Quaid-i-Azam),尊为“国父”。
但是,在印度,“印度分治”被视为永远的创伤,真纳更是长期被当作国家的分裂者而屡遭贬斥和谴责。时至今日,对真纳的评价始终是一个敏感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关于真纳的政治风波更是充分体现了这一点。2005年,印度人民党主席阿德瓦尼(Lal Krishan Advani)便曾因在访问巴基斯坦时赞扬真纳的世俗主义理念,而一度被迫辞职。2009年,印度原外交部长、印度人民党原高级领导人贾斯旺特·辛哈(Jaswant Singh)因在他的著作《真纳:印度,分治,独立》(Jinnah:India,Partition,Independence)中公开对真纳表示赞美,而对印度早期领袖们有所指责,被党内以发表与该党原则不符的言论为由开除出党。与此同时,在古吉拉特邦,这部真纳传记遭到查禁。印度人民党的对手国大党也支持这一决定。可见,在印度,歌颂真纳,肯定巴基斯坦,就是对主流观点的挑战,就是对国家形象与安全的损害, 因此是不能被容忍的。
如何客观评价真纳,不仅是政治界长期争论的议题,也是摆在学术界面前的一道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首要任务就是回归历史,结合时代背景,以史料为依托,展开研究与判断。本文结合史料和现有研究成果,从真纳的思想基础入手,探究其政治思想的形成根源、改变原因与内在矛盾,从政治、宗教、文化等角度对其政治思想与实践予以评价。
一、政治思想的形成
(一)霍加派的家庭背景系真纳促进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团结的天然基础
真纳出生在卡拉奇一个伊斯兰教霍加派(波斯文Khoah或Khawaja)的家庭中。霍加“原为印度北部信德地区一商业种姓名称(意为“主人”),因信奉该派教义者皆为该种姓成员,入教后仍以此相称,故名。”[金宜久编:《伊斯兰教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8页。]作为商业团体,霍加派虽然在印度人数很少,但是游历很广,具有易于接受新思想、适应新环境的特点。在印度,该派的大多数信奉者来自原印度教教徒。霍加派教义约于14世纪由苏非长老沙德尔·丁(Sadr al-Din,生卒年不详)传入信德。他自称获一部“真经”,名达斯阿维塔(Dasavatar),被改奉伊斯玛仪派教义的印度教霍加种姓信徒奉为经典。[该经称阿里为第十个“阿维塔”(印度教毗湿奴的化身),后又被奉为毗湿奴的第九个化身。由此形成伊斯兰教与印度教混合教义:相信业报轮回,视阿月为湿婆,穆罕默德为婆罗门,阿里为毗湿奴,尤崇奉阿里,仍以伊斯兰教教义为主。参见《伊斯兰教辞典》“霍加派”词条,第218页。]因此,霍加派的教义具有与印度教教义相混合的特点。霍加派在贸易和工业上的主宰地位影响了他们的政治观点。当为政府服务的竞争成为教派对立的突出原因时,作为一个可以自给自足的商业团体,霍加派很少受到教派主义流毒的影响。在孟买,霍加派的商业精英,因为利益关系与其他团体保持着合作,崇尚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精神。因此,霍加派与印度教社会的天然联系,他们在经济上的地位和远离教派流毒、团结各团体的特征,都为真纳促进印度教教徒与印度穆斯林的团结提供了天然基础与精神支持。
(二)英国留学奠定真纳政治思想根基
真纳的父亲因生意的关系经常与英国人打交道,在一位英国朋友的建议下,在真纳年仅16岁时就将他送往伦敦的一家航运与贸易公司接受商业培训。但是,到英国不久,真纳就放弃了从商之路,向林肯法学院递交了入学申请,后经考试被录取。在学习法律的同时,真纳经常去威斯敏斯特下议院听议员们的讨论,在海德公园听公开政治演讲。通过观摩与学习,他不仅掌握了必要的辩论和演讲技巧,熟悉了英国的议会制度,而且对西方的民主制度表现出了由衷的认同。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对真纳政治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英国众多的自由主义者中,约翰·莫利[ 1906~1910年间任印度事务大臣,参与制定莫利—明托改革法案。](John Morley,1838~1923)是真纳所景仰的人物之一。他说:“我有幸碰巧遇见几位重要的英国自由党人,由于他们的帮助,我开始懂得自由主义的学说。莫利勋爵的自由主义当年盛极一时。我领悟了他的自由主义的意义。自由主义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并深入我的肺腑。”[ [英]赫克托·博莱索:《巴基斯坦的缔造者——真纳传》(李荣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6页。此段话是与真纳有过交往的穆罕默德·阿什拉夫博士告诉该书作者的。]
在留学期间,两个政治事件对真纳政治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其并没有成为英国政治统治的盲目追随者。一是达达拜·瑙罗吉(Dadabhai Naoroji, 1825~1917)于1892年在英国代表自由党参加议会竞选并获胜,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印度籍下院议员。真纳此时正在伦敦,满怀激情地聆听了瑙罗吉的自由演讲。他认为瑙罗吉是一位在议会中为印度人民争取权利和公正的人。瑙罗吉因而也是激发真纳政治理想的关键人物之一。而在瑙罗吉竞选英国议员期间,英国政界一些知名人士对印度人参加选举大为不满。真纳坚定地支持瑙罗吉并对英国人的歧视予以回击。二是爱尔兰自治问题。当时,爱尔兰自治问题成为英国议会讨论的焦点。爱尔兰议会党领导人阿尔弗雷德·韦伯(Alfred Webb)在1894年被选举为国大党马德拉斯年会主席。他主张,印度也应该像爱尔兰那样,在英国议会中反复提出印度的问题,以迫使英国人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议会中解决问题,而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英国国内。对于真纳来说,这是重要的一课。在伦敦早期的日子里,他下意识地吸收了这样的观点:“一个少数的团体坚持自己的主张,可以使一个巨大的王朝‘瘫痪’。”[ Stanley Wolpert, Jinnah of Pakistan(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p.13.]这在一定程度上坚定了他对印度宪政改革的信心。
通过亲身感受和经历,真纳深深体会到了英国统治者对殖民地人民的不公正待遇。虽然他们一直鼓吹自由与民主,但是却在用不同的标准来处理国内和殖民地事务。在英国的留学经历,不仅使真纳拥有做一名律师的资格,获得了以法律为武器为他人伸张正义的机会,也为他今后走向政界架起了桥梁。同时,英国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与实践相背离的事实激发了他的民族主义精神,而此时的这种民族主义精神,是出于一个印度人对国家的忠诚与爱,是一种纯粹的民族主义精神。
(三)印度政治环境的熏陶,国大党早期领袖的培养,引导真纳走上政治舞台
负责编辑真纳历史文献的里亚兹·艾哈迈德博士(Riaz Ahmad)在《伟大领袖穆罕默德·阿里·真纳文献》第一卷的导论中写道:“大部分的真纳传记作者认为,他参加印度政治开始于1906年12月。然而,这本集子中的事实证明真纳的政治事业开始于1897年。”[ Riaz Ahmad, “Introduction”, in Riaz Ahmad ed., The Works of Quaid-i-Azam Mohamad Ali Jinnah (Islamabad: Chair on Quaid-i-Azam and Freedom Movement, National Institute of Pakistan Studies, Quaid-i-Azam University, 1996), Vol.1, p. xlvii.]
关于真纳政治事业的开端,从这部文献集来看,里亚兹·艾哈迈德博士认为应该从1897年真纳加入伊斯兰协会(Anjuman-i-Islam)这个穆斯林组织算起。该组织是当时印度的一个穆斯林精英团体,致力于教育和社会服务,由当时孟买最高法院法官巴鲁丁·提亚伯吉(Badruddin Tyabji)于1874年创立。它至今在印度还是一个重要的团体。这说明,真纳回到印度后,与穆斯林精英团体的联系是密切的,他的思想与当时的大多数印度精英阶层是同步的。西方的教育让他们获得了优越的职业和丰厚的收入,并最终拥有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他们在最初是接受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的。
1904年7月28日,真纳首次参加国大党会议。[这是一次接待委员会议(The Reception Meeting)。在会议中,真纳支持由穆斯林委员提议的1904年的孟买年会由亨利·柯顿(Henry Cotton)主持。]同年12月,出席了孟买年会。国大党元老费罗兹沙·梅塔(Pherozeshan Mehta)、达达拜·瑙罗吉、戈·克里希那·郭克雷(G. Krishna Gokhale)成为真纳的政治导师。1906年,真纳正式加入国大党,并作为该届年会主席达达拜·瑙罗吉的秘书参加了加尔各答年会。“年迈的瑙罗吉虚弱到无法亲自朗读真纳帮助他撰写的发言,所以郭克雷代他宣读。”[ Stanley Wolpert,Jinnah of Pakistan, p.26.]面对新的形势并总结多年的斗争实践,国大党温和派也不得不承认英国的殖民统治是印度的毒瘤,唯有自治才能使印度获得复兴。为此,1906年国大党确立了新的政治纲领,第一次通过了要求印度自治的决议。实现印度的自治,也成为真纳为之奋斗的目标,而在他看来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通过宪政改革,以立法手段实现自治。
在此后的数年中,真纳在政界获得了多方的肯定,1910年被选为中央立法会议委员,1913年被吸纳为全印穆斯林联盟成员,1915年又任孟买地方自治联盟主席。作为国大党党员,真纳于1914年率代表团前往英国,向印度事务大臣提出国大党对印度参事会法案的意见,涉及印度参事会的组织结构,要求增加参事会中印度代表的人数。在孟买省立法会,真纳提出对省政府进行改革的方案,呼吁代表应该全部由印度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机构的权力应该交由印度人民自己掌握。作为孟买自治联盟主席,他公开反对惠灵顿省督对自治联盟的批评,赢得了印度人民的信任。
为了使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真正团结起来,共同争取国家自治,真纳排除困难,多方奔走,终于在1916年12月促成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同时在勒克瑙举行年会,达成了双方的共同行动纲领——《勒克瑙协定》。该协定重申了印度人民的斗争目标是实现自治,提出了扩大立法权限,增加民选成员,同意实行穆斯林单独选区制等问题。《勒克瑙协定》的签订,也标志着真纳迎来了他的政治生涯的一个高峰。他被郭克雷称为“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团结的使者”。
二、政治思想的转向
(一)转向原因
上述历史事实证明,真纳并不是一个天生的教派主义者。恰恰相反,他是以一个民族主义者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并且在一生40余年的政治实践中,有30多年都在为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的团结和印度的自治而奋斗着。是什么原因使这位“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团结的使者”转变成巴基斯坦的“伟大领袖”呢?我们认为,使真纳改变团结的初衷,认同和应用“两个民族理论”并最终走上巴基斯坦建国之路的原因,可从印度内外部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外部看,有英国作为殖民者长期使用的“分而治之”的政策影响。有力的证明之一是英国殖民者对《勒克瑙协定》的回应。协定的要求并没有被英国殖民者接受,正如沃尔伯特所说:“真纳的思想超越了他的大部分同代英国人与印度人。遗憾的是,《勒克瑙协定》从未实行过,但是它标志着印度民族主义者团结的最高峰,为南亚次大陆的治理提供了一个自由而合理的法律框架。然而,人们为它和几年后制定的一系列的计划所投入的大量心血都白费了。英国统治者并没有准备将威尔逊的‘民族自决’原则应用到他们的英印帝国。”[ Stanley Wolpert,Jinnah of Pakistan, pp. 48-49.]
从内部看,印度政治的复杂性是促成真纳思想转向的主要原因。
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圣雄甘地在国大党内领导权的逐渐确立,真纳通过议会斗争获得自治的政治路线受到巨大的挑战。真纳极力反对由甘地发起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认为其纲领“已经在迄今为止你所接近的几乎每个组织中引起了分裂与不和;在国内的政治生活中,不但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印度教徒之间,穆斯林之间,甚至父子之间,都因你的方法发生争吵和分歧;全国人民大都已陷入绝望之中,而你的极端化的纲领暂时能够吸引的,多半是那些没有经验的青年,以及无知者和文盲。这一切意味着彻底的无组织和无秩序。后果如何,实在不堪设想。”[ M. H. Saiyid, Mohammad Ali Jinnah (Lahore: S.M. Ashraf, 1945),pp.264-265,quoted from Stanley Wolpert, Jinnah of Pakistan, p. 70.]为了对此表示抗议,真纳在1920年退出国大党并辞去他在地方自治联盟的职务。
英国议会在1919年底通过的《印度政府法》于1921年开始实施。中央立法机构改为两院制的立法机构,即国务会议和立法大会。国务会议类似西方国家的上院,立法大会则相当于下院。国务会议至多由60人组成,除了指定的成员外,55%为非官方选举成员。真纳在这里看到了通过议会斗争实现自治的可能性,于是开始联合其他非官方成员,包括邀请由莫提拉尔·尼赫鲁(Motilal Nehru)与C.R.达斯(C.R. Dars)领导的国大党内的司瓦拉吉派,共同组成了一个议会中的民族主义者政党,希望通过选票上的优势争取在议会中的胜利,为早日实现自治而斗争。事实也证明,真纳的这种联合策略获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对当局提出的某些财政案提出否决,对殖民政权的预算案给予尖锐的批评等。强大的印度选举集团由此形成。但是,由于甘地坚持主张“抵制议会”,莫提拉尔·尼赫鲁担心自己在国大党的地位减弱,最后决定放弃立法提案。这就意味着真纳努力建立起的议会联盟被破坏。此后,真纳与甘地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
1928年,真纳在德里参加跨党派会议。该次会议主要商讨印度未来宪法的原则。真纳等人要求建立自治政府,而贾瓦哈拉尔·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等则要将独立作为目标。两派最后达成共识的宪法框架是“建立充分负责任政府”。真纳在会议上再次重申了要努力实现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的团结,认为如果穆斯林和印度教教徒不能团结,印度就不可能实现自治的目标。他代表穆斯林联盟提出了在中央立法会议中提高穆斯林席位等条件下可以放弃单独选区的新建议,国大党也准备考虑这个改善两派关系的建议。但是,在带有教派色彩的印度教大会的坚决反对下,国大党领导人最终未接受穆斯林联盟提出的条件,从而又一次丧失了实现团结的机会。而后的《尼赫鲁报告》提出的未来宪法原则,显示了国大党人排挤穆斯林的明显意图。它基本否定了《勒克瑙协定》的原则,对于穆斯林团体的利益并没有给予重视。真纳提出了对该报告的修正意见,但是遭到否决。在一系列的努力归于失败后,真纳第一次萌生了离意。他在发言中说:“一部宪法能否成功,必然取决于少数民族是否有真正的保障,这是对一部宪法的严峻考验。倘若不是这样,那么任何宪法也不会长久,其结果将导致革命和内战。……我们都是祖国的子孙,我们要在一起生活,如果我们不能一致,那就无论如何也要让我们各自保留自己的意见,但我们应该像朋友那样分开……”[ [巴]G.阿拉万:《伟大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袁维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76页。]
1932年8月,英国首相麦克唐纳宣布实行“教派裁决”,即在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没有达成共识之前,英政府同意给予穆斯林、锡克教徒、贱民以独立的选区。真纳希望与国大党进行磋商,在两党没有找到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法之前暂时接受“教派裁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将所有的印度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对“白皮书”中的宪法改革内容提出反对意见。只有通过“宪政的公开辩论”不断给英国施加压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至此,真纳渴望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团结的初衷并未改变。但是,在1937年的省立法会议选举期间,国大党在取得胜利的同时,再一次在联合省组建政府时对穆斯林采取了排他性的政策,并且做出了一些伤害穆斯林感情的事情,如强制性推广印地语,强迫穆斯林唱反穆斯林的歌曲等。这就彻底摧毁了真纳主张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团结的精神支柱。他的团结统一的宪政理想王国从此崩塌。
(二)转向“两个民族理论”
早在19世纪80年代末,穆斯林启蒙思想家赛义德·艾哈迈德·汗(Sayyid Ahmad Khan,1817~1898)第一个提出“穆斯林是一个民族”的观点。他认为穆斯林与印度教徒宗教不同,语言与文化,生活习俗都不同,各自构成单独的实体,各自形成独立的民族。赛义德按照宗教标准将穆斯林划分成一个团体,起到了加强穆斯林内部团结的作用,为争取穆斯林利益制造了理论依据。
1930年,在穆斯林联盟年会上,穆斯林诗人、思想家伊克巴尔在主席致辞中提出在英印帝国内自治或是在帝国外自治,建立一个西北印度穆斯林国家的构想。尽管当时真纳面对种种失败,感到团结无望,但是并没有支持这一主张,而是退出了印度政界,定居伦敦。在穆斯林联盟领导人的恳求下,他于1934年4月返回印度,再次为印度教教徒与穆斯林的和解进行尝试,直至1937年选举后他的理想破灭。数年间,伊克巴尔与真纳多次通信,彼此交换对印度穆斯林政治发展的看法,并强调要建立一个属于穆斯林自己的国家。
多种因素的结合,使真纳终于在1940年穆斯林联盟拉合尔会议的讲话中向世界公开了建立穆斯林国家的重大政治理念转向。他说:“印度的问题不是一个内部的教派问题,而是具有国际性的明显特征,必须以国际问题来对待。只要这个基本的事实没有得到承认,制定任何形式的宪法都将导致灾难,并且不仅对穆斯林具有破坏性和伤害性,对于英国人与印度教徒同样有害。如果英国政府是在热情和真诚地保卫次大陆人民的和平和幸福,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唯一的道路就是通过将印度划分成为不同的自主的民族国家,给予其主要民族以单独的国家。”[ Jamil-ud-din Ahmad ed., Some Recent Speeches and Writings of Mr. Jinnah(Lahore: Kashmiri Bazar, 1952), p.177.]“无论依据任何定义,穆斯林都是一个民族,他们必须有自己的家园,自己的领土和自己的国家。我们希望以自由和独立的民族身份与我们的邻居们平静和谐地相处。”[ Ibid., p.180.]此次年会正式通过了著名的《拉合尔决议》,其主要内容是:在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地区,即印度的西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共同组成独立的国家。20世纪40年代后,尽管穆斯林联盟、国大党和英国当局举行了多次三方会谈,但是真纳和穆斯林联盟坚持以“两个民族理论”为基本原则,以单独建立穆斯林国家为谈判基础。两党最终接受了“蒙巴顿方案”。巴基斯坦于1947年8月14日成立。南亚次大陆的版图从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政治思想中的矛盾
当争取团结的一切努力都失败后,真纳面对现实,脱去了他长期穿着的西服,换上了穆斯林的传统服装,以穆斯林的宗教身份举起了伊斯兰教的旗帜,将“两个民族理论”运用到政治实践中,坚持穆斯林与印度教教徒属于两个不同的民族,并按照宗教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国家。这可以说是真纳对解决两派问题最后的尝试,尽管这种方法也许并不是最好的。印巴分治后,产生了一系列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其中的难题之一涉及巴基斯坦建国理论,即“两个民族理论”与真纳“世俗化”的巴基斯坦理念之间的矛盾。
尽管真纳的政治思想后来发生了重大转向,但其中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他的世俗化的国家理念,不论是在独立前的印度还是新建立的巴基斯坦。1909年《印度政府法》承认了穆斯林单独选区制度。真纳在选举中以孟买穆斯林代表的身份当选中央立法会成员,他的穆斯林身份首次与印度政治建立联系。这种政治与宗教的联系,并没有导致真纳不加辨别地唯穆斯林的利益为出发点。他的一切政治主张还是以整个印度的国家利益为根本。当穆斯林的要求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他首先选择的是国家利益。如在维护哈里发地位的问题上,他并没有支持“基拉法”委员会具有泛伊斯兰主义的公开斗争活动,而是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国家的宪政改革上。当穆斯林联盟终于确立了通过宪法手段,争取自治,并通过与其他教派合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后,真纳才抱着以国大党党员和穆斯林联盟成员的双重身份来促进双方的进一步合作的愿望加入。在巴基斯坦建立前夕的制宪会上的讲话,是他的世俗理念的再次证明。他说,“你们是自由的;你们可以自由地到你们的庙宇去,到你们的清真寺去,或者到巴基斯坦这个国家其他任何做礼拜的地方去。你们可以属于任何宗教、种姓或教义——这与国家事务无关。……我们将确立我们都是公民,都是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的基本原则。……现在,我认为我们应当把这一原则当做我们前进中的理想。最后,你们将会看到,印度教教徒将不再是印度教教徒,穆斯林也将不再是穆斯林了。这是就作为国家公民的政治意义说的,而不是从宗教意义上说,因为那是每个人的私人信仰。”[ S.M.Burke ed., Jinnah: Speeches and Statements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28.]但是,该演讲也引来了很大的争议。因为,真纳选择的世俗主义的道路与他曾经坚持的理论,即伊斯兰教证明了巴基斯坦存在的合理性,是相背离的。所以就有学者坚持认为:“真纳的演讲表明其放弃了‘两个民族理论’。”[ Choudhury Khaliquzzaman,Pathway to Pakistan (Lahore:Longmans,1961),p.321.]
一个崇尚世俗主义的政治家,被迫举起教派主义的大旗,以宗教立国,最终却要建立一个世俗的、民主的属于南亚穆斯林的国家。这一矛盾的爆发,反映在真纳逝世后巴基斯坦内部围绕这一问题的不断争论和冲突。伊斯兰教的传统派对世俗化的道路表示反对,要求实行政教合一的国家体制;巴基斯坦的不同时期的领导者,先后进行“去伊斯兰化”改革与“伊斯兰化”改革;宪法委员会多次对是否在国名中包含“伊斯兰”一词进行修改。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巴基斯坦的稳定与发展。
真纳的思想矛盾,深刻地反映了南亚政治家在面对社会走向政治现代化进程时所面临的特殊挑战。南亚社会特有的宗教、族群、语言和文化的多元性,增大了现代化进程的难度。其中最明显的特点是宗教与政治间错综复杂的联系。宗教问题处理不好,特别是少数团体的利益没有得到妥善保护,就会导致严重的政治问题,危害国家的团结和统一。真纳所生活的时代正值政治斗争最为复杂、民族矛盾最为尖锐、宗教冲突最为激烈、社会生活最为动荡之时。他试图解决少数团体的问题,也衷心希望南亚能够早日实现现代化与富强。他的政治思想与实践,正是他抱着美好愿望历经种种失败尝试后的最终选择。